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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文章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6日 点击数: 字体:

    在2011年12月20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命名表彰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锡林浩特六中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锡林浩特六中建校18年,在市委、政府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立足本地本校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由快速发展向稳步发展转变,由规模发展向精品发展转变,强化精品意识,突出精细化管理,提升办学品位,促进学校稳步、健康发展”的办学思想,不断转变教育观念,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健全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狠抓师资队伍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学校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在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具有开拓性的经验,创造了令人瞩目的办学业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认可,先后获得市级以上150余项集体荣誉:
    锡盟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锡盟社综治“长安杯”、锡盟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单位、锡盟学校管理文化建设示范学校等;
    自治区级:自治区科技创新活动示范学校、自治区贯彻体育卫生条例先进学校、自治区现代教育技术优秀学校、自治区普通高中管理先进学校、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区五四红旗团委、自治区先进工会、自治区禁毒教育示范学校、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等;
    国家级:全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青少年科普创新示范学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学校、全国消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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